各部门、各学院: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已发布《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副职”“科技专员”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将此文件予以转发。请根据通知相关要求,推荐符合条件并且尚未与企业达成合作意向的科技人才填报《2025年企业“科技副职”“科技专员”需求清单及高校院所推荐科技人才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5年7月15日前由学院审核后将汇总表电子档报送邮箱。
注意事项:
一、选派对象
“科技副职”和“科技专员”是指从省内外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选派到省内工业企业(以下同)兼职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科技副职”在国有企业兼任副总工程师、研发机构负责人等,不兼(任)企业领导职位,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在其它类型企业兼任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监、首席科学家等。“科技专员”兼任企业科技顾问和项目(课题)负责人。“科技副职”和“科技专员”选派期为2年。
二、选派人员条件
1.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身心健康,具备奉献精神和服务企业意愿。
2.熟悉国家和省科技创新政策,以及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产业发展政策。
3.“科技副职”原则上应为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领军人才、拔尖人才,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百”层次人才、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贵州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领衔人,或省内外具有相当及以上水平的科技人才,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指导企业开展创新活动。
4.“科技专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强的技术指导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帮助企业解决科技创新实际问题。
5.近3年内无任何不良科研诚信等记录。
三、支持政策
给予选派人员每人每年2万元工作经费,用于生活补助、交通差旅补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优先支持申报省级科技项目计划,最高支持不超过20万元。鼓励多种形式的合作,如科技成果入股、技术服务等,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符合贵州省科技创新券政策的,可给予聘任企业不超过5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
附件:
省科技厅关于2025年度“科技副职”“科技专员”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
2025年企业“科技副职”“科技专员”需求清单及高校院所推荐科技人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