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师资队伍

关于印发《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5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6   |   浏览量:

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5年职称推荐(评审)

工作方案


按照《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黔人社通〔2023〕50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15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按时完成2025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拟定本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部署,进一步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高质量发展,积极破解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中的“四唯”“一刀切”、简单化等问题,始终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贯彻“以用为本”,注重对申报人职业道德、创新价值、能力、贡献的综合评价,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推动我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冉江舟(党委书记)

田维毅(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刘维琴党委副书记)

毛越华(党委委员、副校长)

 天(党委委员、副校长)

李梦蓉(党委委员、副校长)

陈嬝嬝(党委委员、副校长)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校纪委、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处、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校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办(创新创业中心)、团委、图书馆、医疗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党政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推荐工作,并就职称政策、评审工作等向省市级职称工作机构沟通汇报;

2.结合每年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空岗数,按不高于1:3比例确定职称推荐名额;

3.根据职称申报人业绩材料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并组织申报;

4.负责授权范围内自主评审的政策性审查、评委会组建以及评审工作的组织、备案等;

5.针对推荐(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作出决策。

(三)下设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处、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处、教师发展中心)分管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处、教师发展中心)部长担任,副主任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等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联络人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处、教师发展中心)职称管理科科长担任,成员由以上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办公室负责对评审材料(信息)受理委托材料、进行整理汇总,报学校审定等;完成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工作。

三、评审方式

职称推荐(评审继续依托“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https://rcrs.gzsrs.cn:9999/ips/)开展,非必要收取纸质材料。

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的,还须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贵州)”(以下简称“教师系统”https://117.135.201.241:

8081/mgmt)中完善信息并上传按专业(学科)分类自行选定的1篇(个、件)个人最具代表性的成果操作手册可登录后在业务管理职称评审项目管理中相应申报项目内下载。代表性成果具体上传时间另行通知。

、推荐(评审)范围及职数

(一)推荐评审对象

主要包括:高教系列高级职称实验、图书资料、档案、卫生、会计、经济等系列初级职称及以上。

(二)自主评审对象

主要包括:高教系列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推荐(评审)职数

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15)文件要求,可按不高于空岗数1∶3的比例推荐申报人员参评。我校2025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拟结合学校实际,由各学院推荐,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审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任职条件、业绩条件、支援基层及社会实践等情况研究决定推荐人员。目前学校空岗数能满足2025年申报人员参评的需要。

(四)职称初定

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符合初任初、中级职称认定条件的,不再进行评审,由学校直接聘任职称: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聘任助理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可聘任助理级职称;博士研究生毕业,可聘任中级职称。实行初定的,不发放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文件作为晋升上一级职称时计算任职年限的依据。具体职称初定方案详见附件5。

、推荐(评审标准及条件

(一)推荐(评审)标准

1.推荐评审标准

按照《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黔人社通〔2022108号)、《贵州省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468号)等职称评审文件执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组织职称评审,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2.自主评审标准

按照《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黔人社通〔2022108号)文件执行。

(二)推荐(评审)基本条件

1.推荐(评审)基本要求

1)申报人所申报的职称系列及专业,原则上须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对应。

除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申报人从事工作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第一次晋升职称时,专业工作年限须增加2年,晋升后,可正评上一级职称。第一次晋升时,未增加2年任职年限的,在晋升上一级职称时补足。

2)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符合一致性(教学、科研、业绩成果等方向与拟申报学科相一致)。

3)业绩成果原则上须有贵阳康养职业大学作为署名单位。

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可不作署名单位认定的要求。

对招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严把质量关的前提下,引进后首次申报时可不作署名单位认定的要求。

2.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高教系列申报人员须提供由各学院认可的基层工作经历,申报高级职称须具有累计两年320学时或者连续一年的基层工作服务经历,中级职称每年累计达40学时可折算为一年的基层工作服务经历,其他系列按照组织评审单位要求的相关文件执行。具体认定流程和要求按照《贵阳康养职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经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贵康大教工发〔2024〕2号)执行

3.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晋升高教系列高一级职称评审的青年教师,进校后首次申报职称的,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首次申报后,晋升上一级职称时,任期内须满足至少一届(累计不低于3年)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4.企业实践

晋升高教系列高一级职称评审的专业课教师、文化基础课教师,需按照《贵阳康养职业大学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贵康大人发〔2022〕2号)的有关要求参加实践,并达到《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黔人社通〔2022〕108号)中各级别任职资格规定的基本条件。

5.继续教育学时

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即:专业学时60,其余学时30。

申报人应在申报前完成2025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学习和测试。申报人无需在系统中提供公需科目测试佐证材料,测试通过结果将由系统自动获取。

凡未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的,不得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包括同级转评)。

6.转评

专业技术人才跨地区、跨单位流动,因岗位发生变动需要跨系列转评职称的,在新岗位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可申请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称的,原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对未转评同级职称,要求申报上一级职称的,按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跨系列转评职称,需按转入职称系列的 评审要求提供业绩。用于申报转评前同等层级职称的业绩,如符合转入职称系列评审要求的,可继续使用。转评后,不属于该职称层级期间产生的业绩,以及已用于申请转评的业绩,不得用于申报上一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与职称存在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视同为对应层级的职称,可按规定申请转评。

7.任职年限计算

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的起算时间为担任(聘任)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终算时间为202512月31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在职称申报评审中,该年度不计入任职年限(聘任时间)。

组织推荐(评审工作程序

(一)各学院初审推荐

 间:2025年6月15日—2025年6月25日

 求:

1.申报人提交初审资料

1)各系列申报人(含考评系列)按照向归口学院提交申请,准备好申报职称各项支撑材料,填写《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5年高教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附件1)、《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5年高教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申报业绩审查表》(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活页(附件3)、《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5年职称申报推荐表》(附件4)。

2.相关部门认定工作

申报人员根据职称评审文件中所需的认定的项目2025620前到相应认定部门开展认定各相关部门出具指导性意见并签字盖章。

1)教师身份认定学院对申报人作教师身份认定(公共课教师或专业课教师);

2)党务人员认定及乡村振兴工作证明。组织部对党务工作人员作身份认定,对申报人开展乡村振兴、扶贫等工作进行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

3)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认定。学生工作部对申报人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进行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

4)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按照《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贵康大质控发〔2024〕2号)规定,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进行评价。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教学评价积分须达到80分以上。

5)教学活页认定。教务处对申报人填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活页进行审核认定。

6)企业实践、基层服务、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各学院及教师工作部对申报人企业实践及基层服务及继续教育学时进行审核认定。

7)廉洁自律等表现情况职称申报人所在基层党组织或所在部门出具廉洁自律、师德师风情况说明。

在认定过程中,实行谁认定、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3.各学院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开展初审

1)各学院成立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及3-5名副高级职称人员组成),按照相关职称评审文件要求,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包含任职条件、业绩条件、基层服务、企业实践、学生工作经历等)。

2)图书系列、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由所在部门初审。

3)对于不符合评审条件、推荐文件要求以及逾期报送的材料不予接收不予推荐

4.公示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确认推荐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人任职条件、业绩条件、基层服务、企业实践情况、学生工作经历等情况。

5.初审推荐材料提交

2025年6月27日,将初审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交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处、教师发展中心),逾期未交影响申报人推荐的,由各学院承担相应责任。

初审材料主要包括:《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5年高教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附件1)、《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5年高教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申报业绩审查表》(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活页(附件3)、《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5年职称申报推荐表》(附件4)。

(二)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培训

时间:2025630日

要求: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办公室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市人社局的有关要求,组织职称政策宣讲,提高职称政策知晓率,帮助申报人熟悉职称评审子系统操作,服务申报人系统填报,做好相关解答服务工作。

(三)账号创建

2024年,申报人账号实行实人制管理,申报人访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专栏(https://rst.guizhou.gov.cn/ztzl/tjgzxyfwgzrcgzzcyzsbl/)系统入口进行用户账号的创建和关联。

首次创建个人账号的,须注册账号并进行个人实人制验证,账号与用人单位绑定关联后方可办理职称申报业务;已有系统个人账号的,首次登录时须完善用户资料,并进行个人实人制验证,验证通过后可办理职称相关业务。用人单位为职称申报人员创建个人账号的功能将自动关闭。

(四)系统申报

2025年71日至88日,申报人可登录职称系统维护本人信息、填写上传申报材料,为提交申报材料做好准备。准备就绪的可点击预约自动申报,系统将在申报时段内自动申报,也可于718:008817:00手动申报。

同一年度内,系统仅支持申报人申报一个系列(专业)的职称。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人按时、按要求上传相关职称评审材料,具体时间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15号)

(五)廉洁自律等表现情况征求意见

教师工作部结合各基层党组织或部门意见和全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统一出具反馈结果。有师德师风问题的采取“一票否决制”,一律不予推荐。

(六)初步确定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名单

时间:暂定2025815

要求: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处、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学院初审推荐材料以及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等表现情况,初步确定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名单。

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的申报材料要求不存在学术风险预警提示,或被风险预警提示但已进行风险排除,对于不能确定排除的学术风险,应当提交学术委员会讨论。

(七)专家复审

时间:暂定2025816

为保证申报人职称材料质量,职称评审办公室邀请3名校外专家对申报人提交所有职称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八)学校推荐评审

1.学术委员会审议

时间:暂定8月中旬

要求: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处、教师发展中心)符合推荐(评审)要求的申报人业绩材料进行汇总提交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查会议通过后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

时间:暂定8月中旬

要求:学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申报人,提交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校长办公会审议

时间:暂定8月下旬

要求: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党委会审议。

.党委会审议

时间:暂定8月下旬

要求:学校党委会决定2025年职称推荐(评审)人员名单,审议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对推荐(评审)人员进行公示

今年推荐(评审)的人员,职称聘用结合当年空岗数进行聘用

.拟推荐人员公示

时间:暂定8月29日

要求: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总体要求,我校须在9月5日前完成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和职称评审子系统内拟推荐的职称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系列申报人只进行一次公示,不得分批公示。

  公示启动后,申报材料不能退回补正(任职条件、业绩材料除外),未进入公示环节的申报材料自动终止本年度申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反映的,应及时进行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公示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和公示期间,涉及“风险提示”人员已排除风险不影响推荐的,学校统一出具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会同申报材料在信息系统中上传推荐。

.完成职称推荐(评审)线上流转

时间:9月5日

要求: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由学校统一提交公示情况说明,推荐单位承诺书需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章)并加盖公章在职称评审系统中完成单位资料上传,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

高教系列助教、讲师,由学校组建评委会进行评审,其他系列职称分别流转至相关评委会评审。

自主评审工作程序

(一)接收申报人材料

时间:9月5日17:00前

要求:按时在职称评审子系统中接收经学校相关程序同意并推荐的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二)政策性审查

时间:11月30日前

要求:

1.组织校外职称政策性审查专家对申报人提交的职称材料进行政策性初审、复审。

2.政策性审查初审

1)政策性审查专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初审;

  (2)在全校范围内和职称评审子系统内对政策性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申报人员根据政策性初审结果,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补充材料,评委会在截止时间内进行确认。

3.政策性审查复审

根据申报人材料补充情况,进行政策性审查复审,并确定“拟送评人员”名单。

(三)评委会评审

时间:12月31日前

要求:按照《贵阳康养职业大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申报人专业情况,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学校组建的评委会专家组对申报人员的业绩(科研)成果、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师德师风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专家组组长确定答辩人员,专家组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赞成票达到专家组三分之二的,视为专家组通过。专家组评审结果,均报学校评委会评审。

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审阅评审材料,在充分讨论和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获得同意票超过与会评委三分之二(含)的视为评审通过。

(四)公示备案

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办公室将评委会通过的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5个工作日),并对有争议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公示无异议的,任职资格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组建本次评委会通知、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公示情况说明、任职资格文件、评审工作报告、评委会表决表(评委签字),通过职称系统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备案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须于20261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五)发布任职资格文件

印制任职资格文件,备案通过后按相关程序印发。

、评审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好师德师风审查关

要将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首要标准,严格把好申报人师德师风审查关。申报人个人须分别签订诚信承诺书,并严格按承诺书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申报材料。坚持将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过程中的师德表现作为职称推荐申报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凡申报评审中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省人社厅相关规定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职称评审有关不规范学术刊物的通报》(黔教办师〔2015〕6号)的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已评审通过并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撤销其相应资格,自查实之日起3个评审年度内不得申报评审,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严格把好推荐评审质量关

各学院须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职称工作对接各学院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小组严格职称评审条件文件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业绩条件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评审条件的,不予推荐。切实把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把好职称工作时间关

各有关部门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审查推荐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按时审核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审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学院或申报人个人承担。

(四)严格把好职称工作监督关

学校纪委全程对职称推荐(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履行下列职责:监督评审工作按规定程序进行;对评委及工作人员提出纪律要求并监督;受理参评人员情况反映,对参评对象伪造评审材料、谎报成果业绩和送礼拉票等违纪违规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对评审期间重大违纪违规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五)严格把好廉洁自律审查关

严格把好廉洁自律审查关。对申报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公布举报渠道,方便公众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违反规定的评审及申报人员将严肃处理

其他

(一)绿色通道政策

按照贵州省职称申报绿色通道政策,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硕士,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直接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相应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照职业发展贯通的政策申报实验系列高级职称。上述申报人员在填报时评审类型均选择“绿色通道”,适用相应系列社会化评审条件。

(二)申报修改退回

学校启动推荐公示程序前,申报材料可退回申报人调整补正。启动公示程序后,为充分保障个人申报意愿和信息安全,系统对申报材料开启防篡改保护,除“申报类别”“评审类别”可按程序依申请调整外,申报材料全流程锁定流转。

(三)评审缴费

2024年起,职称评审费统一通过职称系统收缴。职称评

审委员会确认接收申报人职称申报材料后,职称系统会生成缴费二维码,申报人在规定时限内扫码缴费后将收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非税票据短信,可按短信要求自行下载非税票据。

省教育厅组建的评委会以及由学校组建的评委会收费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7:00。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作放弃申报。其他系列的收费截止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四)系统新增功能

系统“个人数字业绩档案”功能在每年职称非集中申报时间面向申报人长期开放。申报人可进入系统“个人职称数字档案”页面,逐项填报个人信息及业绩信息。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或取得新的业绩后,可在系统中动态更新。申报人在其后的职称申报中可直接从业绩档案库中选取申报材料,无需重复填写及上传佐证材料。

(五)其他系列职称制度改革

2025年起,申报经济、统计、审计、自然科学研究等4个试行评聘分开的职称系列,申报人(不含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不再提供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情况,以取得资格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计算任职年限。

(六)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助力乡村振兴

    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任现职期间全职参加乡村振兴驻村工作满1年的,总体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减半;满2年的,免除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申报的职称系列有工作量要求的,驻村期间工作量相应减免。

(七)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积极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以及将科技成果作为职称申报业绩的申报人,在职称评审中重点考察成果转化绩效或应用情况。

如本方案中有关职称评定的条款未作明确规定,或与国家、省、市最新政策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均以现行有效的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并执行。


附件:1.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5年高教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

2.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申报业绩审查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活页

4.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5年职称申报推荐表

5.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5年职称初定工作方案

6.贵阳贵安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7.职称初定填表说明

8.学院2025年度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