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重修的组织与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我校《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贵康大教发〔2024〕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课程重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行学分管理的课程(选修课程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修:
(一)课程补考后仍不合格;
(二)考试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
(三)独立设置的必修实验、实训及其他实践性课程考评不合格;
(四)因其它原因需要重修。
二、重修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按照《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学生重修报名操作手册》(附件1)的具体要求,在线提交重修报名。
学生报名时间:1月13日-1月20日。
(二)学院审批与排课
各开课学院教学管理科按照《贵阳康养职业大学课程重修管理端操作手册》(附件2)的流程,对收到的重修申请进行线上审批,确认是否满足重修条件,并依据实际情况,采取恰当的方式组织重修并进行排课。
学院排课时间:2月17日-2月19日。
(三)开课准备
已组织重修的学院务必通知任课教师和重修学生,按照重修课程表从开学第一教学周开始进行重修教学活动,并严格执行相关教学活动及考核。
准备时间:2月20日-2月21日。
三、重修工作要求
各学院需高度重视重修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按时完成各环节任务。加强各学院及教务处的沟通与协调,任课教师需保证重修教学质量。同时,做好重修学生的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学生问题,助力学生顺利完成重修。
附件:1.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学生重修报名操作手册
2.贵阳康养职业大学课程重修管理端操作手册
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