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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下半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 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3   |   浏览量:

各部门、学院:

根据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审核对象

(一)2021年以来立项且已经根据《管理办法》完成结题鉴定的年度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粤黔专项课题;

(二)2021年以来立项且完成结题鉴定的民族地区基础学科(领域)质量提升专项课题(项目川课题);

(三)2025年上半年首次结题审核未通过的年度课题和项目Ⅲ课题。

二、材料准备与报送要求

(一)材料准备规范

结题审核内容、材料具体要求及格式标准,详见附件(含省厅原通知、年度课题及项目Ⅲ课题结题审核格式资料包),请严格参照执行。

(二)材料报送时间

课题负责人须于2025年12月1日前,将课题的《结题鉴定申请·审批书》、研究总报告、结题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扫描件(PDF)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方式:2025年下半年课题结题审核+姓名),纸质版提交至科研处办公室(新综合实训楼8017。请各部门、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相关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准备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汇总报送。